根据《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理论经济学博士点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陶一桃
成员:陈勇 鲁志国 袁易明 张凯
二、招生导师
罗清和钟坚 姜安 袁易明高兴民钟若愚 田启波 应飞虎 张凯郑尊信刘伟丽 陶一桃
三、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专业及拟招人数以《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5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2.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符合招生单位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2.至少有一篇在CSSCI来源期刊公开发表的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理论经济学学科组认定的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
3.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4.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5.符合招生单位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五、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16年12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6年11月1日-12月9日。
(二)学校资格审查及导师推荐
学科点在收到经研究生院资格审查材料后,将申请人的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导师,请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并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以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荐申请者)。
(三)学科点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科点组成专家组根据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名单计划于2016年12月日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面试考核
学科点组成考核专家组,由5名及以上相关研究方向教授组成,另设秘书1人,对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的潜质等。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展示,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面试考核全程录像,专人负责现场记录,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客观公正地打分和评定。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3天以上公布,面试工作于2016年12月31日前结束。
2016年12月31日前,学科点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拟招人数),并上报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到研招办。
(五)录取原则及标准
根据各考核专家组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园网、学校研招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录取。
六、监督机制
1.信息公开。学科点将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申请资格、申请-考核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2.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客观公正。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4.学校研究生院与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5.学院咨询电话:0755-26536170(郑老师)。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 经济学院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