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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1-10-20 00:00 点击: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12年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试名单的确定与公布

各招生院(部)根据《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结合各专业(领域)的具体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具有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参加复试,同时于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公布于本单位网站,供考生查阅。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请参阅《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三、复试内容

学术型硕士推免生注重考核考生的学术、科研能力;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注重考核考生的应用、实践、科研动手能力。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体检等四个部分。复试总分满分为200分。

1、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5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30分)

测试考生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和外语听力。

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分)

综合测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类别)或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仪表等。

4、体检

体检由研招办和各招生院(部)统一组织安排,指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为复试体检医院,体检流程按《深圳大学2012年推免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进行。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方案

各招生院(部)的复试工作须在2011年10月15日前全部完成。复试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具体的复试方案由各招生院(部)根据本通知和《深圳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结合专业(领域)具体要求制定,并负责通知考生和公布在本学院(部)网站上。

五、复试相关事项

1、报到: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到各学院报到,交验各类证件和材料原件,包括: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

除上述材料及学生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外,学院可以根据专业具体要求增加其他复试提交资料,并于复试前通知考生。

2、复试: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公布的各专业(领域)复试方案进行复试。

3、体检:根据各招生院(部)安排和《深圳大学2012年推免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进行体检。

4、领取推免生接收函:经研招办审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向学院(部)领取由研招办盖章的推免生接收函。

5、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推免生须到研招办签订委培和定向协议(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委培或定向单位、招生单位各一份)。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学术型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因推免生均为本科应届毕业生,故录取类别一般为自筹经费(专业学位)和非定向(学术型)。自筹经费和非定向培养生无须签协议。

六、拟录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于接收推荐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既能接收推荐类型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也能接收推荐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

1、招生院(部)根据各招生专业(领域)接收推免生人数, 按考生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复试材料、申请材料等送交至研招办审核。招生院(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受理有关投诉。

2、经审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由研招办在校园网站公示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120分以下)者;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

●未经公示者;

●申请信息有虚假者;

●硕士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推免生须到本科所读院校领取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并于11月10日前将此表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518060)。

4、拟录取推免生须在10月25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从本科推荐学校获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我校将向已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拟录取推免生寄发《硕士生调档函》,届时请考生注意查收,并按调档函要求及时将《现实表现》和人事档案等材料寄至深圳大学研究生院(筹)档案室

6、我校将向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的6-7月份。

附件:深圳大学2012年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事宜一览表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1年9月8日

深圳大学2012年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事宜一览表

时间

相关事宜

10月15日前

1.根据本通知及学院具体安排进行报到、复试、体检;(学院咨询电话);

2.经审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向招生院(部)领取《推免生接收函》;

3.拟录取为委培或定向的推免生到研招办签订委培或定向协议。

10月-11月14日前

10月25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从本科推荐学校获取)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注:深圳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427)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2-14日(注:10、11日不接收确认),详情请查阅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1月10日前

将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用EMS寄至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518060)。

11-12月

查收《硕士生调档函》,并按调档函的要求及时将《现实表现》和人事档案等材料寄至深圳大学研究生院(筹)。没有收到《硕士生调档函》的考生须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755-26536177

2012年6-7月

查收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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