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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表于: 2011-10-21 00:00 点击:

一、培养目标

为广东省经济欠发达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培养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骨干教师,提高农村教师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

二、培养方式

应届本科毕业生经面试合格、签约成功获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资格;学生先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等方式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再到高校脱产集中1年学习核心课程,并完成教育硕士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专业: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

(二)2012年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且2012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

(三)志愿到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备教师基本素养;

(四)本科所学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推荐及接收名额

全校共20名,其中: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专业)7名;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7名;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6名;

请随时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需求统计表》,信息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五、选拔时间及程序

选拔时间:2011年10月30日前。

(一)10月26日前,申请人填写《2012年深圳大学“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名表》和《201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连同申报材料(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等)报送所在学院。

填表时注意事项:

1、按规定培养学校只能填深圳大学;

2、填写登记表则表明本人志愿到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3、由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下文简称“硕师计划”)属于推免研究生的一种,与“全日制研究生统考”一样需要在研究生报名录取系统里进行报名录取,所以在参加“硕师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统考”两者之间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二)10月27日前,各学院审核,并确定推免生名单。推荐学院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查,在限定的名额内择优推荐。各学院报送名单和申报材料至教务处综合室审批后盖章,同时在本院公示推荐名单。

(三)10月28日前,各学院报送推免生名单和申报材料至招生办公室(师范学院A座413室)。

(四)10月29日,师范学院对推荐的学生进行复试(含面试),确定预录取名单。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经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后,在本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未经过公示的学生,推荐结果无效。

(五)10月30日,被预录取的学生凭身份证或校园卡到招生办公室(师范学院A座413室)领取网报校验码,凭校验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逾期无效。

(六)被预录取的学生,到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简称:南山医院)招工调干体检区1楼进行体检,并于11月10日前将体检表交至招生办公室(师范学院A座413室)。未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网报成功、体检合格的预录取学生,于11月12日至14日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完成网报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现场确认流程请关注深圳大学招生信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八)签约和正式录取

2012年春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农村用人学校与“硕师计划”研究生的供需见面会,按照正式教师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签约成功后考生将被我校正式录取。

六、任教及培养

(一)到农村学校任教

2012年8月份前“硕师计划”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到农村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将户籍及人事档案等落在任教学校所在县。《201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放入人事档案。

(二)到培养学校学习

“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15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在校学习。

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其他“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学生报到时需持《201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在登记表中要由任教学校签署任教满3学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见。任教不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有关政策规定

(一)“硕师计划”研究生自2012年8月到农村学校报到后,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

三年服务期满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

(二)“硕师计划”研究生自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在培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

(三)“硕师计划”研究生如愿意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服务期从三年延长到五年的,可申请享受本科学习费用的“上岗退费”政策优惠,按《关于印发<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师〔2008〕7号)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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