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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办法

发表于: 2010-04-02 00:00 点击:

一、组织管理

1.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组织和负责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410100]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17分,英语政治不低于46分,专业课不低于69分。

3.申请到我校参加复试的的调剂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志愿申请。对报名申请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和专业学业背景等综合审查后,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复试。

4.录取指标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2010年4月9日报到,报到时须交复试报名费150元/人。4月10-11日复试,4月11日须提交体检报告。

2.复试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3楼法学院办公室(复试报到时通知考生分组情况及各组复试地点)

三、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90分)

复试笔试9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

复试笔试时间:2010年4月10日上午9点—11点,地点:H1-104。

2.综合能力面试(120分)

3.外语测试(90分)。

4.复试及格分数为180分,综合能力面试及外语测试安排在4月11日下午。

四、拟录取分数线划定办法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以考生的总成绩,即初试总分和复试总分合计(800分为满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其他相关事宜参照本年度《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办理。

2.复试考生报到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三楼法学院图书资料室(电话:26535056)。

3.考生须带齐以下材料和证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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