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因未能被我校录取而调剂到其他院校,被录取后申请寄发初试试卷要求如下:
1、已确定接受考生的调剂单位向我校研招办寄发调剂接收函,需加盖该单位研招办公章;
2、考生填写《调出考生初试试卷寄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3、调剂接收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将考生置于拟录取状态并且考生本人已经接受录取。
符合以上所有要求,我办将尽快把试卷调剂接收单位。一经接收申请,考生不可要求更改调剂接收单位。
以上《调剂接收函》、《调出考生初试试卷寄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或者传真到我办。
邮政编码:51806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行政办公区413室
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收件人:吴老师
传真:0755-2653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