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2023年深圳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电子信息类别专业博士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
(三)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类别、招生方式、拟招人数及学制
招收电子信息类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学制为4年(达到毕业条件且导师同意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如下表所示。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领域 代码 |
领域名称 |
拟招人数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1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2 |
085411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2 |
085409 |
生物医学工程 |
1 |
三、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的其他生源地少数民族考生: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四、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须将《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寄至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凡不符合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各招生专业招生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五、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发表电子信息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含已录用)。申请者应是所提交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多通讯作者学术论文,请附上各人对论文所作贡献,按照贡献情况进行折算,折算后的论文篇数应不低于1篇。
(2)已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申请者应为所提交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且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
(3)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1本。申请者为第一著作人,或申请者为第二著作人且导师为第一著作人。
(4)学科竞赛或科研获奖1项。如成果为学科竞赛类获奖,申请者应以排名第一获得电子信息领域的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如成果为科研类获奖,申请者应以排名前八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以排名前六获省部级科研奖励,或以排名前三获市级科研奖励。
(5)制定国际、国家、省级、行业标准(含报批稿),或行业指南等。
(6)具有主持或作为关键技术骨干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重要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项目的经历和能力,取得代表性成果。
(7)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成为技术骨干,或已取得工程师职称。
六、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20日。
2.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23年4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将以下材料至电子信息各领域指定联系人处,并同时发送邮件告知。邮件标题:博士申请+申请人姓名+快递公司+运单号。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深圳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4)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5)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
(6)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9)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1)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12)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4)相关表格模板https://yz.szu.edu.cn/info/1021/10935.htm。
申请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2通信工程、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5-26534393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信楼N712
邮箱:wangcy@szu.edu.cn
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5-86536530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原楼1411
邮箱:wangli829@szu.edu.cn
085409生物医学工程: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55-26937389
地址:深圳大学丽湖校区A2楼521
邮箱:lishuangshuang@szu.edu.cn
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755-26530131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腾楼822
邮箱:gracejiang@szu.edu.cn
3、申请者须于2023年4月20日前登录《2023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注册后,并根据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及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如有多个报名号的申请者,以最终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号为准。申请者务必在此报考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否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博士点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由博士点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导师推荐
博士点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博士点排序推荐申请者。
(四)材料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博士点组成专家组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博士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拟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
博士点组织专家进行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及专业笔试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电子信息专业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考核过程要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4.设专业笔试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
5.博士点根据考核总成绩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详细内容请参照《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七、监督机制
详细内容请参照《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其他说明
详细内容请参照《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电子信息类别专业学位博士点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