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2〕2号),2023年深圳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依据《深圳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定我院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
3、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方式及拟招人数
1、招生专业:土木水利
2、招生导师:
(1)地下工程灾害力学与地热能开发:谢和平,SHAOPENG HUANG,朱建波,高明忠;
(2)地下空间利用-数智岩土、隧道与地下工程:陈湘生,包小华,苏栋,金银富,张锐,付艳斌;
(3)结构全寿命设计与性能保障:杜彦良,TAMON UEDA,李勇,李伟文,隋莉莉,任伟新,周英武,周海俊,朱继华,张小刚,黄振宇,王耀城;
(4)城市空间信息工程:郭仁忠,黄正东,涂伟;
(5)韧性基础设施可持续土木工程材料设计与应用:龙武剑,LUO JINGLI,崔宏志,吴宇飞,董必钦,王险峰,刘伟,刘军,孙红芳,符显珠;
(6)智慧交通与物流:朱家松;
(7)智慧建造与可持续建设方向:丁志坤,陈光明,范成,赖亚妮。
3、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
4、拟招人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3年我院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
三、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的其他生源地少数民族考生: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四、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须将《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工楼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A303,收件人:邱老师,电话:0755-26918270)。凡不符合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3.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通过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PETS5级合格证;
(5)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7)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英语相关专业的学位。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至少有一项正式取得的创新成果,创新成果应当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并可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现,但不包括学位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①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②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③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④市(副省)级、国家一级学/协会一等奖前5或二等奖前3或三等奖位1及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
⑤省级及以上科研竞赛获奖;
⑥市(副省)级主要负责人正面批复的智库成果报告;
⑦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⑧作为主要成员制定行业/省/部委或国家标准、规范、准则、指南;
⑨作为主要成员制定省部及工法且有实质性贡献、国家级工法前5且有实质性贡献。
申请者应当是创新成果署名的前两位或通讯作者,当申请者排名第二时,其研究生导师应排名第一。(共同第一作者、多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按1/N计算,其中N为共同第一作者数量或多通讯作者数量)。
五、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上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6日。
2、提交材料。申请者须在2023年4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工楼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A303,收件人:邱老师,电话:0755-26918270):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深圳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4)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5)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
(6)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9)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1)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12)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4)相关表格模板https://yz.szu.edu.cn/info/1021/10935.htm。
申请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申请者登录《2023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ehall.szu.edu.cn/gsapp/sys/bsyjsbmszu/login/goLogin.do)注册后,并根据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及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如有多个报名号的申请者,以最终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号为准。申请者务必在此报考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否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学院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导师推荐
学院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学院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一般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荐申请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学科初审,确定复试考核名单
学院成立专家组根据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院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面试及专业笔试)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拟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申请者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五)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
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学科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线上考核或线下考核)将提前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素质(100)、研究潜力(200分)及专业笔试(100分)四部分共500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科目为《工程数学》,试卷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2023年工程数学考试大纲》。
3、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考核专家分别从外语水平(100分)、专业素质(100)、研究潜力(200分)三个方面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去除最高、最低分取平均(保留两位小数)为申请者的最终分数。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4、考核过程规范且全程录像,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5、2023年5月上旬(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前,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低于300分不予录取)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2人),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
六、选拔录取
1.“骨干计划”招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核、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所有被录取考生均为定向就业,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见附件2)。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七、其他事项
1.被录取考生修业年限、学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保持一致,按学校规定执行。
2.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3.博士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至少连续服务8年(含8年)。
4.考生的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对报考时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5.有意报考的考生可提前联系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电话:0755-2691827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致工楼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A303
邮箱:yafen.qiu@szu.edu.cn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