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选拔质量,依据《深圳大学2021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医学部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1、招生专业(直博生)及代码:
生物医学工程(理)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工)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医)107200;
2、招生人数:不超过4人。
二、招生方式
详细内容请参照《深圳大学2021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申请条件
须同时满足《深圳大学2021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要求。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1、提交材料。
详细材料清单,请参照《深圳大学2021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申请者须于10月1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以下地址,并同时发送邮件告知。邮件标题:直博生+申请人姓名+快递公司+运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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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联系人 |
材料邮寄地址(详细准确) |
联系电话(手机)/邮箱 |
1 |
生物医学工程(医) |
周老师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学苑大道1066号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基础医学院A7-548 |
13537760392 zhoulh@szu.edu.cn |
2 |
生物医学工程(工) 生物医学工程(理) |
李老师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学苑大道1066号深圳大学丽湖校区生物医学工程学院A2-521 |
13266674269,lishuangshuang@szu.edu.cn |
相关文件模板下载地址:https://yz.szu.edu.cn/info/1061/11603.htm。
2、网上报名。申请者应根据《深圳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规定的申请程序,10月12日-10月25日期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招收直博生专业的志愿。此外拟录取者还应按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时间履行博士生网上报名手续。
(二)学科点资格审查
学科点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
(三)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医学部博士点工作小组组成学科专家组根据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结合申请者所报考导师的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医学部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科考核
学科点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考生,并对外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专业笔试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 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生物医学工程综合》。笔试试卷设置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
3.面试专家小组。医学部博士点工作小组遴选5-7名本学科内正高级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
4.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地点为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具体时间会另行通知。
5.面试流程。
(1) 资格审查。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2)确定面试顺序。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果交工作人员掌握。
(3)个人陈述。申请人进入面试室后,首先进行5分钟的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状况、政治表现、博士研究计划等。
(4)提问答辩。考核小组就被申请人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与答辩。相关问题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综合思想素质。答辩环节不超过20分钟,答辩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并离开。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有关面试事宜会适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4.因不按时参考或违反面试有关规定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0年10月17日前,学部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待研究生批准后在医学部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同步公示。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直博生”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研究生院和学部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学部将及时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 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六、其他说明
1. 招收“直博生”的博士生导师为通过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招生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
2. “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3. 本细则未尽事宜请遵照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执行。
4. 本细则由医学部负责组织和实施,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医学部李老师:medyjs@szu.edu.cn;0755-86172329。
特此通知。
深圳大学医学部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