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部分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与指标
2010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专业为政治经济学、光学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每专业不超过2名,全校不超过6名。本次招生选拔属于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计入当年招生计划指标。
二、申请条件与程序
(一)基本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我校二年级(2008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可申请参加201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硕士学科专业属于招生专业及相近学科专业;
6.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单科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限一门)。
(二)申请程序
1.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在12月7日前向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深圳大学2010年硕博连读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填写好的《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书》;
(4)招生就业办出具的本专业入学成绩排名;
(5)研究生部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
(6)本人现所在学院党委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
(7)其他材料,如已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情况、获奖情况等。
2.招生专业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组织力量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名单在校内公文通公布。初审通过者,获得参加下一阶段考核遴选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招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参照普通招考复试方式对初审通过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考核,要求与程序如下:
(一)招生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
(二)各招生专业应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方式考察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核小组成员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和面试情况,综合考核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三)考核小组提出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的拟录取名单,经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学校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
(四)考核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公布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应提前向初审通过者公布并报学校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考核小组应对考核过程做好现场记录、进行成绩评定和给出书面评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四、其它事项
1.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学籍、学习年限、待遇及培养管理等,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有关培养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大学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备注:
经济学院:26534992
光电工程学院:26538561-832
信息工程学院:26534393
研究生部:26732901
研究生招生办:26536177
网址:https://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2室
邮政编码:51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