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我院2017年博士招生工作,依据《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组织和领导
学院成立2017年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明仲教授为组长,小组成员有王志强、陆克中、黄哲学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博士招生工作。
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由明仲教授任组长,王志强、陆克中、杨烜、黄哲学等为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我院2017年博士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我院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为并行信息处理,招收人数1名,考生可通过“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在研招网上报名。
三、具体操作程序
(一)初审
根据《2017 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资格初审和考核录取中的相关规定,由我院博士招生考核小组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评价,择优遴选。原则上初审合格人数应多于录取名额。考核结果写入《深圳大学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计划表》并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核实批准后在我院主页上公布。
(二)组织面试
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部分总分500分,其中外语成绩100分;专业素质成绩100;研究潜力成绩300分。
2.面试专家小组。成立5-7名本学科内正高级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并包括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
3.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定于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大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流程。
(1) 资格审查。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2)确定面试顺序。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果交工作人员掌握。
(3)个人陈述。申请人进入面试室后,首先进行5分钟的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状况、政治表现、博士研究计划等。
(4)提问答辩。考核小组就被申请人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与答辩。相关问题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综合思想素质。答辩环节不超过15分钟,答辩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并离开。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有关面试事宜会适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请
保持电话畅通。
4.因不按时参考或违反面试有关规定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考生
自行负责。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由博士招生考核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并填写《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确认后,将相关材料将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四、纪律要求
1.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3.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管委会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
本细则由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王老师:wangw902@szu.edu.cn;26534078
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