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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收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公告(第二轮)

发表于: 2017-04-11 00:00 点击:
光电工程学院:光学工程(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收8人)
信息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收5人)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光机电工程与应用(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收1人)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并行信息处理(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收1人)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光生物学(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收1人)
医学部:生物医学信息处理(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收1人)

2017年光电工程学院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第二轮)

    我校2017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光电工程专业招生简章公布指标数为22人,该专业已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9人,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5人,尚有8个招生指标。经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光电工程专业将进行第二轮以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旨与原则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学院组织进行材料初审、综合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后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该方式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申请-考核制”方式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程序正义原则,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4人,共计5人。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面试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学院纪律监察委员对“申请-考核制”方式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或导师的异议、举报、投诉或申诉。
    三、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的基本条件
    (一)考生报考基本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硕士专业原则上应与光学工程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及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须至少有一篇属于光学工程学科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光学工程学科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二)招生导师的基本条件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2017级博士生的导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了2017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核;
    2.导师本人愿意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2017级博士生,且学科点同意该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
    四、“申请-考核制”方式拟招生指标:与第二轮硕博连读加起来总共不超过8人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的基本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17年4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信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3日。
    (二)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审查通过者的申请材料公示后转交本学院。
    (三)导师推荐
    学院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2017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第一轮已招生导师不再在此轮招生),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2017年4月26号前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荆老师。
    (四)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成立初审专家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4人,共计5人。
    在导师筛选的基础上,初审专家组采取打分的方式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1:1.5差额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名单(每名导师限1名),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名单,学院将于2017年4月28日前在本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面试考核
    学院成立面试考核专家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4人,共计5人(至少三人具有博导资格)。面试考核专家组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面试满分为5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素质(100分)和研究潜力(300分)三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具体环节包括:
    申请者通过PPT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10分钟)
    推荐导师补充介绍相关情况(2分钟);
    考核专家针对报告内容,以及学科背景进行提问和考核,须含英语问答环节。面试考核专家组的每位成员对所有参加面试考核的申请者就面试结果进行打分,讨论打分时导师回避。(8分钟)
    总成绩评定: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每项成绩采取平均的方式记分(去除单项最高分和最低分),对三者求和确定面试总成绩,给出评语,并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议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不及格(300分以下)者,不得推荐。
    考核小组须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天以上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工作将在2017年5月10日前结束。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学院面试考核专家组将拟录取名单,交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2017年5月10日前,学院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申请者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到研招办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学科点推荐意见。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学院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申请资格、申请-考核制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学院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单位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学校并对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学院均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0755-26651342(学院)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jlq@szu.edu.cn(学院)
    七、其他说明
    1.无论采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还是普通招考,2017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考生报考时须联系拟报考导师。如考生集中申报某导师而其招生名额有限或用完,考生应选择其他导师。
    2.本办法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深圳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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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光电工程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第二轮)

    我校2017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光电工程专业招生简章公布指标数为22人,该专业已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9人,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5人,尚有8个招生指标。经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光电工程专业将进行第二轮以硕博连读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4人,共计5人。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监督落实学院“硕博连读”招生面试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学院纪律监察委员对“硕博连读”方式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或导师的异议、举报、投诉或申诉。
    二、选拔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光学工程
    研究方向:(1)光电信息技术(2)激光技术与系统(3)光子技术与器件(4)光学技术与仪器
    拟招生人数:与第二轮申请考核制加起来不超过8人
    具体请查阅《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四、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面向我校二年级(2015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光学工程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五、选拔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选拔办法
    1.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1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于2017年4月23日前(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信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7)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8)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9)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2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3日。
    2.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审查通过者的申请材料公示后转交本学院。
    3.导师推荐
    学院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2017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第一轮已招生导师不再在此轮招生),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2017年4月26号前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荆老师。
    4.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成立初审专家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4人,共计5人。
    在导师筛选的基础上,初审专家组采取打分的方式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1:1.5差额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名单(每名导师限1名),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名单,学院将于2017年4月28日前在本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5.学科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成立面试考核专家组,其中组长1人,成员4人,共计5人(至少三人具有博导资格)。面试考核专家组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5.1面试的实施
    1.时间和地点
    学院将5月1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并公布。
    2.申请材料原件的审查
    面试报到时,申请人须向学院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
    3.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5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素质(100分)和研究潜力(300分)三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光学工程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面试应能全面反映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等。
    4.面试过程
    1)申请者通过PPT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10分钟);
    2)推荐导师补充介绍相关情况(2分钟);
    3)面试专家进行提问和考核,综合申请材料,每位专家对申请者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按要求进行打分。讨论打分时导师回避。(8分钟)
    4)总成绩评定: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每项成绩采取平均的方式记分(去除单项最高分和最低分),对三者求和确定面试总成绩,给出评语,并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议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不及格(300分以下)者,不得推荐。
    5)面试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像。
    5.2拟录取名单的审核与公示
    学院面试考核专家组将拟录取名单,交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2017年5月10日前,学院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申请者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到研招办。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学科点推荐意见。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学院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申请资格、硕博连读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学院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单位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学校并对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学院均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0755-26651342(学院)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jlq@szu.edu.cn(学院)
    八、其他
    1.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学籍、学习年限、待遇及培养管理等,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深圳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无论采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还是普通招考,2017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考生报考时须联系拟报考导师。如考生集中申报某导师而其招生名额有限或用完,考生应选择其他导师。
    3.本办法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深圳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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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计算机与软件学院以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第二轮)

    为规范实施我院2017年博士招生工作,依据《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组织和领导
    学院成立2017年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明仲教授为组长,小组成员有王志强、陆克中、黄哲学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博士招生工作。
    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由明仲教授任组长,王志强、陆克中、杨烜、黄哲学等为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我院2017年博士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我院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为并行信息处理,招收人数1名,考生可通过“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在研招网上报名。
    三、具体操作程序
    (一)报名
    1.考生须在2017年4月17日之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7年4月17日之前在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
    (二)初审
    根据《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资格初审和考核录取中的相关规定,由我院博士招生考核小组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评价,择优遴选。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1日。
    初审的基本要求包括:
    全日制学术型学位获得者或在读;
    须有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并至少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本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发表一篇SCI论文;
    (2)本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发表一篇CCF会议论文。
    3.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
    4.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则上初审合格人数应多于录取名额。考核结果写入《深圳大学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计划表》并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核实批准后在我院主页上公布。
    (二)组织面试
    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部分总分500分,其中外语成绩100分;专业素质成绩100;研究潜力成绩300分。
    2.面试专家小组。成立5-7名本学科内正高级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并包括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
    3.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定于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大楼,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之间,具体时间会另行通知。
    4.面试流程。
    (1)资格审查。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2)确定面试顺序。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果交工作人员掌握。
    (3)个人陈述。申请人进入面试室后,首先进行5分钟的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状况、政治表现、博士研究计划等。
    (4)提问答辩。考核小组就被申请人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与答辩。相关问题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综合思想素质。答辩环节不超过15分钟,答辩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并离开。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有关面试事宜会适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请
    保持电话畅通。
    4.因不按时参考或违反面试有关规定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考生
    自行负责。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由博士招生考核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并填写《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确认后,将相关材料将上报研究生院,待研究生批准后在我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同步公示。
    四、纪律要求
    1.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3.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管委会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
    本细则由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王老师:wangw902@szu.edu.cn;26534078.

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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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以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第二轮)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专业及拟招人数以《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2017年已招生导师将不参加本次第二批招生。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5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3.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须至少有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6.符合招生单位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17年4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1日。
    (二)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审查通过者的申请材料公示后转交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三)导师推荐
    学院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
    (四)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招生单位组成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招生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具体时间以招生单位的操作为准)。
    (五)学科考核
    学科点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考生,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公布,考核内容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三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考核过程要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
    4.2017年5月10日前,学科点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拟招人数),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学科点推荐意见。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单位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招生单位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单位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联系电话:0755-26532181(张老师)
    E-mail:sky_keyan2015@163.com

深圳大学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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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学部以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第二轮)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要求,和《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现将医学部生物医学信息处理专业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第二轮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通过学校层面把关淘汰和招生指标动态调整,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招生专业:生物医学信息处理;
    拟招人数:1人。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5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生物医学信息处理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3.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为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3.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4.须至少有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5.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6.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17年4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0日。
    (二)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审查通过者的申请材料公示后转交医学部。
    (三)导师推荐
    学部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
    (四)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部组成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医学部网站进行公示。
    (五)学科考核
    学科点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会提前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并在医学部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三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2017年4月30日前,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1人),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学科点推荐意见。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单位按照工作分工,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招生单位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单位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六、其他说明
    1.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生;
    2.医学部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55-86172329,联系人:李老师。

深圳大学医学部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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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光机电工程与应用博士点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第二轮)

    一、基本原则
    本实施细则在遵守《2017年深圳大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前提下,展开光机电工程与应用博士点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第二轮)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拟招人数1。
    三、申请条件
    (一)光机电工程与应用博士点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17年深圳大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二)光机电工程与应用博士点“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同时满足《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17年深圳大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17年5月6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重要提醒:以上申请表中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请一定按以下六个方面填写:
    拟开展研究工作摘要(不超过500字)。
    拟开展研究内容。
    拟开展研究项目的背景及国内外现状(列出必要的、直接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
    研究方案,包括所需理论基础、具体研究路线与方法,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名称、其它软硬件支持等。
    研究内容的创新点(不超过300字)。
    研究预期取得的理论及技术成果。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0日-5月6日。
    (二)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审查通过者的申请材料公示后转交对应的招生单位。
    (三)导师推荐
    招生单位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
    (四)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组成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5月8日周四上午9:30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招生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具体时间以招生单位的操作为准)。
    (五)学科考核
    学科点于2017年5月10日周三下午14:30,在机电大楼S601会议室,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科研计划书、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三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可参考科研计划书讲解PPT答辩15分钟,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3)专家提问15分钟,面试时间共30分钟。
    参考链接:
    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奖助政策:
    https://zsb.szu.edu.cn/823.html
    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zsb.szu.edu.cn/822.html
    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https://zsb.szu.edu.cn/833.html

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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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信息工程学院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第二轮)

    一、宗旨与原则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方式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由考生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经导师推荐,由学院组织进行材料初审核和综合面试考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择优录取。录取后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坚持质量为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录取过程坚持程序正义原则,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招生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
    拟招人数:5人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5040,手机:13713587515
    E-mail:gaozj@szu.edu.cn。
    三、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5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3.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相对申请-考核制优先录取符合硕博连读要求的学生。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申请者须至少有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
    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17年4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30日。
    (二)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审查通过者的申请材料公示后转交至本单位学科点。
    (三)导师推荐
    学科点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
    (四)材料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组成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招生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五)面试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提前通知考生,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三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考核过程要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
    4.2017年5月10日前,学科点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拟招人数),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
    (六)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学科点推荐意见。在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学院和研究生院分工工作,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学院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单位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六、其他说明
    1.该招生实施办法学院将以文件形式印发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2.本单位根据学科实际和报考情况,统筹确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录取比例,对有优秀生源报考的导师,学院可向学校申请额外奖励性招生指标。

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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