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号),2026年深圳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
一、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计划共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9名,含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博南疆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南疆计划)2名。指标分配情况为:
(一)学术学位博士共1名: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1名(南疆计划);
(二)专业学位博士共8名: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名,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2名,人工智能学院1名(南疆计划)、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1名、医学部1名、计算机与软件学院1名。
(专业详见我校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所需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要求),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考生须于报名时间内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
所有骨干计划考生均须通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填报《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登记表须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或电子章),在职考生还需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须将原件一式一份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寄至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凡不符合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各招生专业招生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四、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骨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及其他环节具体时间,根据各招生专业“骨干计划”招生实施细则,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五、选拔录取
(一)“骨干计划”招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核、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所有被录取考生均为定向就业,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工作所在单位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报名程序、报考专业方向、报考导师、考核安排等详细信息请参阅《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各招生专业“骨干计划”招生实施细则。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二)被录取考生修业年限、学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保持一致,按学校规定执行。我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录取考生统一提供住宿,住宿资源包含校内宿舍及校外公寓两类,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保障新生入学即可入住。住宿费标准以上级审定结果为准。
(三)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四)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应积极与招生院校和定向南疆高校沟通联系,明确相关报考要求和就业事项,被录取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
(五)考生的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对报考时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有意报考的考生可提前联系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1)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南疆计划)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26558909
地址: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文楼1724室
邮箱:liuhl@szu.edu.cn
(2)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26946790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原楼1416
邮箱:lsl@szu.edu.cn
(3)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0755-2691827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工楼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B501
邮箱:yafen.qiu@szu.edu.cn
(4)人工智能学院(南疆计划)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755-0755-26946884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真楼1004
邮箱:mingyinY@szu.edu.cn
(5)医学部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55-26937389
地址:深圳大学丽湖校区A2楼521
邮箱:lishuangshuang@szu.edu.cn
(6)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0755-26530131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腾楼822
邮箱:gracejiang@szu.edu.cn
(7)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55-26534393
地址: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信楼N712
邮箱:dxyjs7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