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后如有修改将在表末注明。
表中拟招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人数为准。除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不招收推免生外,其他专业均招收推免生。拟招人数含推免人数,我校将在统考报名结束前公布实际接收推免数及可用于统考指标。历年录取统计
除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英语口译”学制为2年外,其他专业学制均为3年(如有改变将在表末注明)。初试只提供考试大纲,不提供参考书目。点击拟招人数列数字查看该专业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仅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联合培养硕士项目
联合培养硕士项目颁发深圳大学毕业证书、授予深圳大学学位。
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
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授予法国南特商学院硕士学位(不颁发深圳大学毕业证书、不授予深圳大学学位)。
点击拟招人数列数字可查看该专业招生专业目录。右键点击联系人可查看电子邮箱。
1、序号65-77为产教融合项目,序号134-147为交叉学科项目。表中有注明归属学院的专业,入学后学生由归属学院负责管理。公布可接收统考考生的产教融合及交叉学科项目如指标全用于接收推免生,考生须改报其他专业。
2、部分专业对报考考生有特殊要求,例如:临床医学要求报考者须“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等要求,具体请看专业介绍对报考者要求。学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专业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责任自负。
3、表中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两位代码为学科门类,例如:07开头代表理学,授予理学硕士学位;08开头代表工学,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4、首次公布的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不含与其他实验室、基地等联合培养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指标后,新增的理工类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将含有少量松山湖实验室、季华实验室等科教融合项目和佛山、中山基地产教融合项目等联合培养计划。
5、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设在丽湖校区,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其他学院设在粤海校区。
6、深大韩师硕士生联合培养中心招收的研究生在韩山师范学院培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一般研究生二年级)。
7、2022年9月7日更新专业目录,新增招生专业:序号21法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法学)(国际仲裁)、序号90高等研究院全日制学术学位食品科学与工程。
8、2022年9月11日更新专业目录,序号1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招生学院由法学院更改为合规研究院,入学后归属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