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经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提高选拔质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选拔工作由学校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部负责推荐,研招办负责考核录取,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招生学院成立以学院为单位以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硕博连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并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细则须明确申请时间及提交申请材料地点、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考核具体内容及方式等,并及时公布。
招生专业在本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成立以专业为单位以学术带头人为组长的硕博连读考核小组,该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本专业的考核工作,制定考核计划。
二、选拔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专业、招生方向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参阅《深圳大学201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此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生,计入当年招生计划指标。
招生专业目录中,020101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博连读招生方向为“市场经济理论”(苏东斌教授)、“公共经济制度比较”(陶一桃教授);080300光学工程专业硕博连读招生方向为“光电信息技术”(牛憨笨院士)、“激光技术与系统”(阮双琛教授)、“光子技术与器件”(郑瑞生教授)、“光学技术与器件”(彭翔教授);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博连读招生方向为“智能信息处理”(谢维信教授)、“信息系统与信息安全”(喻建平教授)。
四、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面向我校二年级(2009年9月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五、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者年龄不限);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定向与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先取得原单位同意方可申请;
6.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7.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第一学年的平均成绩位于本专业排名的前40%。
8.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前途。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选拔办法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向招生专业所在的学院(学院的联系方式见备注)提出申请,并于12月15日前(具体日期以各招生学院公布为准)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大学2011年硕博连读申请表》(点击下载空白表格);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信息);
(4)两名或两名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点击下载空白表格);
(5)研究生部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须注明平均成绩在本专业中排第几名、本专业共几名学生、排名前百分率是多少);
(6)《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点击下载空白表格),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
(7)其他材料,如已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情况、获奖情况复印件等。
2、初审申请材料、确定考核名单
由各学院的硕博连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评价,严格甄别,择优遴选,并拟定具有考核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考核人数由学院自定)。学院将申请人材料送至我校研究生部进行审核。研究生部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后,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以示确认。通过审查的考核名单将由研究生部或学院在校内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参加考核遴选的资格。
3、考核与录取
(1)考核的实施
①考核时间和地点
各学院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并公布。
②申请材料原件审查
考核报到时申请人须向学院交验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学院须仔细核对各类证件信息是否与学生本人相符,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若审查无误,审查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
③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能力、外语水平、综合思想素质等。各部分比重和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设定。面试具体内容应能全面反映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等。
(2)拟录取名单的审核与公示
硕博连读考核小组结合申请者的面试情况和申请材料评估情况,综合评价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交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包括申请材料和考核材料)提交研招办,由研招办整理材料报学校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误者于校内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将由学校盖章录取,并上报省招办备案。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①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
②后期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
③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3)网上报名、报名费的缴交
通过公示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生须根据《深圳大学201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缴交报名费200元,并将银行收款凭证(注明姓名)直接交给研招办(地址见备注)。
(4)网报信息确认、图像采集和体检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与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图像采集和体检,具体安排请参阅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将于2011年4月公布的《深圳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5)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一般于录取当年的7月份,由研招办向拟录取硕博连读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1.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学籍、学习年限、待遇及培养管理等,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有关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2.本办法由学校研招办和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深圳大学研究生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零年十一月九日
备注:
经济学院:26534992
光电工程学院:26732931
信息工程学院:26534393
研究生部:26732901
研究生招生办:26536177
网址:https://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
邮政编码:51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