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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发表于: 2008-05-06 00:00 点击:

深圳大学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学 校 概 况

深圳大学座落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半岛,面临后海,遥对香港,环境优美,是深圳经济特区十大历史建筑之一,荣获全国校园建筑设计一等奖。

1980年,中国创办深圳经济特区;1983年,深圳经济特区创办深圳大学。

教育部高度重视特区大学建设。两院院士张维教授首任校长。清华大学为主,援建建筑、电子类学科;北京大学为主,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中国人民大学为主,援建经济、管理类学科。

社会各界热情支持特区大学建设。香港企业家邵逸夫、于元平、胡应湘、梁国勋,南太集团、三星集团、杜邦公司和深圳18家大型国有企业与一批校友企业捐资助学。

深圳大学的历史使命是,以改革为动力,建设一所为经济特区提供骨干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高端智力服务、高端科技成果的特区大学,一所走上国际、能够与世界各国高等院校平等交流互相观照的窗口大学,一所努力创新办学体制、积极探索现代大学制度的实验大学。

建校24年,深圳大学紧随深圳特区快速腾飞。

1995年,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硕士学位授权。

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博士学位授权。

2007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优秀评估。

特区大学用最短的时间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坚持本科立校。适应本科教育大众化,秉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厚积薄发、经世致用的教育教学理念,树立并践行办学以育人为本,育人以素质为本,素质以做人为本;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专业教育为主干,积极推进教学改革,精心锻造教学特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型人才。

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按院系招生,支持学生自选专业。实行学分制,八年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制,文理互补学分制度,课外创造发明学分制度,国内外学校学分互换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将进行体质与心理健康、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应用、普通话等五项基本素质和技能测试。

学校现有本科教学学院23个,本科专业53个,综合了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本科生21537人。

学校坚持学科兴校。建有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扶持学科,一批省部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拥有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名牌专业,省级精品课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校现有66个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和1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3个博士点,研究生1951人。

学校坚持科研强校。“十五”以来,大力承担科研项目。自2003年来,学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1项,拥有发明专利70项。

学校聚合了一支优秀的教职工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33人。其中教授262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国家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全国优秀教师等一大批高水平人才,平均年龄40岁。

学校教学科研设施优良。图书馆藏书412.5万册,教室多媒体化,教学实验设备先进,体育设施充足、齐全、现代化。建有完备的校园网服务系统和校园一卡通身份识别、选课注册和货币支付系统,网络端口35000个,初步建成数字化校园。

学校立足特区,走向世界。着力培育国际化特色,学校与欧洲、北美、亚洲、澳洲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教育合作和文化交流关系,与英国高校开展双校园合作培养本科生,与英美日韩多所大学结成姐妹学校,交换教师、互派学生,互认学分。学校现有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类留学生1000余名,外籍教师45名。

学校提倡师生平等、自由对话、独立思考,充分尊重学生公民权利。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支持学生课外活动,引领学生建设先进校园文化。建有学生活动专用基地,活动专用媒体,提供活动专用经费。校园文化生动丰富,学校直接创办学生文化艺术团体5个,学生自发组织的社团协会66个。

学校精心锻造师德高尚、师风淳朴、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引导学生崇尚学术、尊师重教,勤奋学习,形成了优良的教风学风。

学校以勤勉、务实、高效的作风和效率,追求精致管理和精致服务,营造了一个民主、和谐,具有浓厚学术氛围,洋溢人文精神,充满青春活力的育人环境。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建设成为一所与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在国内外较大影响的高水平、有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2008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深圳大学

学校代码:10590

办学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湾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综合性大学

一、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志愿优先;同等志愿,择优录取。

2.专业志愿:

广东省生源: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其他专业志愿结合专业要求,成绩优先;

广东省外生源:成绩优先,结合专业要求。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出档考生,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划数的60%,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计划数的40%;同等条件下,外语分数高者优先。

5.加分考生处理办法:原则上以原始成绩排队。

6.高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

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者;

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者;

高中阶段在科技发明、文体、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表现优异者。

二、教学特色:

1.按院(系)招生,前三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四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按专业录取的广东省外学生可优先选修原录取专业)。

2.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学生修读期间,可以按学校规定,自主选修课程,自主修读副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

3.与港澳地区和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通过学分互认,学生互派,试行双校园培养方式。

4.注重学生素质和基本功训练。学生在校期间须通过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应用和普通话、体质心理健康测试。

5.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五年)。因某种原因需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弹性学制为八年。

三、收费标准:

1.学费(不含书费):5500元/年

其中:广告学、传播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7000元/年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表演、美术学专业:9000元/年

工商管理(高尔夫管理)专业:13000元/年

2.住宿费:800-1500元/年。

3.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同上。

以上收费和学习期间发生的重修费等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和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校奖学金:

特等奖每学年5000元,一等奖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每学年1500元,三等奖每学年800元;

3.社会奖、助学金:在校、院两级设有南太奖学金、永亨银行奖学金、富士康奖学助学基金等近二十项。其中南太奖学金每年300万元,奖励300人,每人每学年10000元;三星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

4.新生奖学金:

由南太集团与学校共同设立,其中南太新生奖学金100万元专门用于奖励以下新生(不含定向生),每人10000元:

a、高考总分(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重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含50分)的新生;

b、高考总分(标准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重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以上(含80分)的新生;

c、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文史类、理工类最高总分(不含附加分)的新生。

五、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1.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每年6000元;

2.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六、住宿:

新的学生宿舍正在建设中,部分深圳新生可能在一年内须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七、毕业:毕业生不包分配,自谋职业。

八、录取信息:

1.可以从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开设的查询电话、相关网站查询;

2.从深圳大学网站查询;

3.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以此为准)。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536235,26534482(传真)

信函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邮政编码518060)

电子邮箱:zsb@szu.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szu.edu.cn 或 http://www1.szu.edu.cn

招生信息主页:http://www.szu.edu.cn/szuinfo/zsxx/

十、考生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755-26536193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2008年招生计划及往年录取情况

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在广东省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表

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在广东省外招生分专业生源计划表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录取分数统计表(广东省)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录取分数统计表(省外)


学院及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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