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考生更充分地了解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学科和地域优势以及人才培养情况,更好地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政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更快捷地得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研招办决定选聘一批同学作为2016年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1.已被我校录取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尤其是本科来自具有推免权高校的学生;
2.可能获得其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并拟以推免生身份申请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
3.我校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尤其是本科来自具有推免权高校的学生。
二、工作职责
被我校选聘为招生联络员的学生,在完成好自己学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协助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主要是:
1.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向广大考生(尤其是本科来自具有推免权高校的考生)推荐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方式,增进学生对深圳大学的了解。
2.了解有关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接收推免生、考试录取以及奖助学金等政策信息,积极向广大学生进行介绍,并做好相关宣传与联络服务。
3.推荐优质生源推免到我校,向拟推免或报考我校的考生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4.研招办如需到联络员所在学校举办招生宣讲会或组织推免生复试,联络员应协助分发宣传材料,张贴海报等,协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5.联络员应积极收集广大考生意见,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建议。
6.为了提高联络宣传效果,联络员的电子邮箱、微信、QQ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对外公布,并统一加入我校研招办建立的联络员QQ群。
三、应聘办法
有意应聘者请登录https://zsb.szu.edu.cn/2015/ss/lly/报名。
联络员在聘任期间如有联系方式的变化应及时通知我校研招办,同时也可根据个人情况及时向我校研招办提出解除聘任的要求。
四、有关说明
1.联络员工作属于义务性质,但研招办将根据工作态度及成效,设立优秀联络员奖励。
2.可能获得其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者,研招办将优先向招生学科(专业)推荐。
3.如联络员顺利进入深圳大学攻读研究生,我校研招办将根据本人意愿,积极为其推荐进入学校“三助”岗位。
4.我校在读硕士生赴外地参与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学校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用并给与适当补助。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