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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四名考生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公告

发表于: 2016-11-21 00:00 点击:

根据我校招生简章,报考我校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考生还须符合本科毕业满三年的要求(即2014年8月31日前毕业)。现取消四名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报名号

姓名

报考学院

报考专业

备注

1

210594202

鄢婷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MBA)

高职高专毕业

2

440897815

刘梅芬

师范学院

教育管理

本科毕业未满3年

3

442794439

马瑾

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

本科毕业未满3年

4

511095842

崔悦

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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