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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08年秋季法硕士/MBA复试办法

发表于: 2008-04-14 00:00 点击:

深圳大学2008年秋季法硕MBA复试办法=========================================

深圳大学2008年秋季法硕复试办法

一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试。

2.复试分数线按国家公布的分数线来定,总分340分,政治不低于54分,英语不低于54分,专业课不低于90分。

3.申请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调剂生必须登陆http://yz.chsi.com.cn/tjxx/(公网)或者http://yz.chsi.cn/tjxx/(教育网)提交调剂志愿申请。法学院将电话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复试。

4.按上线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录取指标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

二 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2008年4月16日报到,17—18日复试,19日体检。

2.复试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法学院会议室

三 复试科目及形式

1.复试科目:英语口语和听力、专业综合素质

2.复试形式:面试(旨在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 分数比例

复试总分为100分=英语40分+专业综合素质60分

1.英语40分=口语20分+听力20分

2.专业综合素质60分=专业基本知识回答10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20分+整体素质30分

五 拟录取分数线划定办法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

六 复试考生须知

1.对于进入我专业复试的考生,我们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2.复试考生报到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2323-3室(电话:0755-26534567);

3.考生须带齐以下材料和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试通知书;

4.复试费:150元。

深圳大学法学院

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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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秋季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精神,结合我校MBA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合法、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

成立深圳大学MB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MBA复试录取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MBA教育中心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三、复试对象基本条件

实行差额复试,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复试对象的基本条件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分数线的考生。

四、复试安排

1.公布名单 MBA教育中心在中心网站(http://mba.szu.edu.cn)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按照《复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 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计划统一安排,4月16日报到,17-18日复试,19日体检。

3.复试地点 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到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文科大楼办公楼4楼)报到,领取《复试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4.资格审查 MBA教育中心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五、复试内容

包括政治、英语、综合素质、无领导小组讨论四项。复试题目的命制以有利于给考生提供表现基本能力的机会和条件,有利于使具备继续学习深造能力的学生脱颖而出为原则。

1.政治 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采取时事论文形式,闭卷2小时。论文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政治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被录取。

2.英语 考察考生基本英语应用能力。采取面试形式,包括口语及听力,每人约15分钟,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 考察考生的领导潜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学习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面试形式,包括个人自述(介绍职业经历、个人优势等)、随机抽题回答、评委补充问题回答。每人约15分钟,满分100分。

4.无领导小组讨论 考察考生的管理理念、沟通能力、协作能力、领导能力等。考生被随机编入讨论小组,根据复试现场提供的案例资料,进行小组讨论和自由发言。每个小组约需时约20分钟,满分100分。

复试总成绩由上述英语、综合素质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三项分数相加得出。

六、复试评委组成

复试评委由管理学院教师及企业高层管理者组成。

七、录取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同等条件下,职业年限长者优先录取。

复试结果于复试后一周内通知考生。

八、复试费

300元/生,于复试报到时交齐。

本办法解释权属深圳大学MB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深圳大学MBA教育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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