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到各学院(部)报到,交验各类证件和材料原件: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验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交复印件;
(3)验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
除上述材料及学生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外,学院(部)可以根据专业(领域)具体要求增加其他复试提交资料,并于复试前通知考生。
2.复试:根据各招生院(部)公布的各专业(领域)复试方案进行复试。
3.体检:根据各招生院(部)安排和《深圳大学2013年推免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进行体检。
4.领取推免生接收函:经研招办审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向学院(部)领取由研招办盖章的推免生接收函。
5.拟录取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推免生须到研招办签订委培或定向协议(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委培或定向单位、招生单位各一份)。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因推免生均为本科应届毕业生,故录取类别一般为自筹经费(专业学位)和非定向(学术学位)。自筹经费和非定向培养生无须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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