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1年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注:MBA、MPA具体复试日程安排以管理学院通知为准。
时间
| 日程
| 注意事项
|
4月2-18日
| 1、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2、提交体检报告
| 1、考生在复试前,到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体检,并于4月18日前,向报到的学院(部)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
2、体检具体安排及要求请查阅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2011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3、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
4月18日
| 到各招生院(部)报到,并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1、未能于18日及时报到的同学,视为放弃复试。
2、交验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验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③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注意:应届毕业生学生证须注册至最后一学期;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查验毕业证原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4、报到时,考生须认真核对《复试考生信息表》上的身份证号码、毕业证书号码、学位证书号码、毕业学校代码及名称、毕业专业名称、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准确地址并签名确认。如有错,必须在《复试考生信息表》上更正,凡是信息有错导致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审查者,不予录取。
|
4月19-20日
| 在各招生院(部)进行复试
| 具体安排以各招生院(部)通知为准。
|
4月21-22日
| 到各招生院(部)领取《调档函》、《调剂生接收函》
| 1、委托培养考生(除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外)须于21—22日下午到研究生招生办签署有关协议,否则,将被取消委培考生录取资格。
2、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委培生须于21—22日下午到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地址:文科楼五楼1522办公室)
|
5月12日前
| 考生调档
| 1、领到《调档函》考生,根据《调档函》上要求,在5月12日前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筹)档案室。
2、按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达招生单位,由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
|
一、关于调剂生(含校内调剂)
1、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必须按时上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http// yz. chsi. com. cn或http// yz. chsi. cn),未在该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后,接到学院通知的拟录取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由学院负责通知)内登陆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接受我校发出的拟录取通知。
3、校外调剂生复试结束后,处于拟录取状态的考生速将调剂生接收函交付原报考单位研招办,并落实初试试卷是否已按时寄出,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其他信息:
1.来我校路线:
1)从罗湖火车站来校乘车指南:搭乘101路大巴至深圳大学北门(站名:深大路口或深大北门);搭乘地铁1号线到深圳大学站,A3出口,靠近深圳大学北门。
2)从机场来校乘车指南:搭乘K568大巴至深圳大学正门、327路大巴至深圳大学北门。
2.体检地点:深圳南山区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可于学校正门步行约1公里,或在学校正门口南山区区委站搭乘226公交车前往。
途经南山医院公交车:36路;58路;122路;204路;210路;223路;226路;324路;331路;332路;350路;382路;K548路
3.研究生招生办地址: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楼413室
联系电话:0755—26536177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