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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表于: 2012-02-08 00:00 点击:

深圳大学201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大纲|历年录取分数|合格分数情况

深圳大学2012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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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2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518名,分区域分专业计划如下:

一、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注: 如考生所在招生省份允许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则对应省份艺术文理兼招,但计划不分文理。

二、报名与考试

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仅限于广东和海南考生):报考表演(影视戏剧、播音与主持、学前艺术(师范)) 、舞蹈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广东省和海南省考生,请于2012年2月6日至16日,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210.39.2.10:7001/szexam/bm/login.jsp点击登录)进行预报名,并通过网上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注:除广东和海南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设考点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无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外省考生和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广东和海南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⑴交验身份证原件、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广东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同时需提供艺考合格证】,留复印件;

⑵备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⑶缴交报名费:广东省音乐类考生200元,广东省外音乐类考生235元,广东省外美术类考生210元。

⑷认真填写或核对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现场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

注:1.须在我校指定的地点报考,跨省市报考无效;2.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1.艺术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美术学: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3.表演(影视戏剧):

A.适用于广东和湖北省考生(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

初试:⑴声乐;⑵文学作品朗诵; ⑶集体小品。

复试:⑴舞蹈;⑵双人或三人小品。

B.适用于山西省考生(按山西省招办规定,本专业考试仅一次考试):

考试科目:(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3)舞蹈(4)集体小品

4.表演(播音与主持):

A.适用于广东和湖北省考生(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

初试:⑴自我介绍;⑵自备稿件朗读。

复试:⑴即兴话题;⑵才艺展示。

注:复试可化淡妆。

B.适用于山西省考生(按山西省招办规定,本专业考试仅一次考试):

考试科目:⑴自备稿件朗读;⑵即兴话题。

5.舞蹈编导:

初试:⑴自选舞蹈片断(不超过2分钟);⑵基本功;⑶特长展示(综合素质)。

复试:⑴技能技巧与舞蹈片断;⑵模仿与即兴舞蹈或音乐编舞;⑶口试;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6.音乐学(音乐表演):

A.适用于山西和湖北省考生

初试:

考试项目:a.声乐;b.器乐(各类中西器乐);c.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

注:由考生自选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参加考试。

复试:

⑴考试项目1:已通过初试的考生继续参加复试的主科考试项目,其中报考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的考生须加试一种器乐;

⑵考试项目2:视唱、练耳、乐理,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集中考试,视唱为现场抽签考试;

B.适用于广东省考生

初试:

考试项目:a.声乐;b.器乐(各类中西器乐);c.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

注:由考生自选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参加考试。

复试:

⑴考试项目1:已通过初试的考生继续参加复试的主科考试项目,其中报考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的考生须加试一种器乐;

⑵考试项目2:视唱练耳、乐理;广东省考生以省统考中乐理、视唱练耳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无需参加复试中的此项考试。

7.表演(学前艺术(师范)):

⑴形体展示;⑵钢琴;⑶朗诵;⑷素描。

三、录取

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美术类专业考试总分成绩相同者,按照素描、色彩单科成绩依次排列;音乐类各专业总分成绩相同者按考试大纲公布的规则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相同,则再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专业介绍

1.师范学院(点击进入

2.艺术设计学院(点击进入

特别说明: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设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和动画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五、有关说明

1.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2.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2年4月上旬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深圳大学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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