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已经结束。现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硕士研究生1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5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5月23日前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者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反映。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5-26536177 电子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深圳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序号 |
拟录取学院 |
拟录取专业名称 |
姓名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初试总分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1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080300光学工程 |
张祺安 |
82 |
140 |
99 |
321 |
251 |
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