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鹏城国家实验室-深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实施细则(第二轮)》,报考我校与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联合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
现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名单:徐颖。
综合考核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9:00
综合考核地点: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守道楼A2-517
考生签到及候考地点: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守道楼A2-519
其他具体事宜将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深圳大学研究生院
鹏城国家实验室学科办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