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创新成果标准规定》(深大校发〔2021〕152号)、《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
(三)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招生方式及拟招人数
(一)招生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三)拟招人数:以实际下达的指标为准,具体请查阅《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一)须具备《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通过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PETS5级合格证;
5.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须至少有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式取得的公开出版、发表、授权或已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社会确认的成果(不包括学位论文)。
成果应当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并可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主要负责人正面批复的智库成果报告、一定级别的科研获奖等相关创新成果。成果的具体形式及署名认定细则如下:
(1)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署名方式仅限本人第一作者、本人通讯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三者满足一项即可);此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无其他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
(2)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特别补充,当发明人或著作权人为单位法人时,申请人应当提供由法人单位出具的,本人满足本条中发明人或著作权人排序条件的证明和佐证材料。
(3)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学术著作以申请人为作者之一,同时申请人独立撰写的内容字数不少于1万字;
(4)主要负责人正面批复的智库成果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指示的决策咨询报告,或省级以上内刊发表的调研报告。
(5)市厅级以上的政府科研获奖。享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机构或社会公认的全国性专业协会组织颁发的奖励证书,且申请人位列获奖者名单前6名(含第6名)。
(四)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一)、(二)的要求。
2.本校在读二年级(2021年9月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已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且成绩优秀,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3.硕博连读考生仍需参加硕士阶段的中期考核。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具有其他形式的成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符合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9日。
2、提交材料。申请者须在2022年12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深圳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理楼A214;收件人:唐老师;电话:0755-26732662。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者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申请者登录《2023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注册后,并根据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号,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及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如有多个报名号的申请者,以最终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号为准。申请者务必在此报考系统上进行相关操作,否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导师推荐
学院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一般不高于1:2的比例排序推荐申请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材料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成立专家组根据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面试及专业笔试)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拟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申请者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s://ma.szu.edu.cn/)。
(五)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学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确定复试考核形式(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站通知,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专业素质(满分100分)、研究潜力(满分200分)及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四部分,考核总分500分,总分低于300分不予录取。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考核过程要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
4.设专业笔试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笔试试卷需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笔试相关信息如下:
(1)笔试科目:管理科学与工程基础(含《管理信息系统》和《系统工程》)
(2)参考教材:《管理信息系统-基础应用与方法》,毛基业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系统工程(第5版)》,汪应洛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年。
5.2023年1月上旬(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前,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拟招人数),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含笔试试卷)及录音录像等)。
(六)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已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考核记录等。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要根据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各考核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2671162(纪检(监察)室)、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检(监察)室)、szuyz@szu.edu.cn(研招办)。
六、其他说明
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者共同复试,择优录取。
2.原则上2023年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3.待教育部正式下达2023年博士招生计划后,将适时启动第二轮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生;
4.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报考本专业下一轮的招生。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