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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软件学院2019年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表于: 2018-11-13 00:00 点击:

为规范实施我院2019年博士招生工作,依据《深圳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组织和领导
学院成立2019年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明仲教授为组长,小组成员有陆克中、王志强、毛睿、吕茜、李坚强、黄哲学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博士招生工作。
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由明仲教授任组长,陆克中、毛睿、杨烜、黄哲学、王熙照、黄惠、伍楷舜、江健民、秦胜潮、石大明、沈琳琳等为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我院2019年博士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我院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7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方式不接受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
3.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硕博连读考生仍需参加硕士阶段的中期考核。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本人导师(以研究生院系统为准)为第一作者在SCI期刊、中文权威期刊或CCF推荐会议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了1篇学术论文。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
3.“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非全日制(在职学习)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且申请者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4.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本人导师(以研究生院系统为准)为第一作者在SCI期刊、中文权威期刊或CCF推荐会议上公开发表了1篇学术论文。
四、具体操作程序
(一)报名
1.考生须在20181130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申请者须于20181130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
(二)初审
根据《2019 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资格初审和考核录取中的相关规定,由我院博士招生考核小组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评价,择优遴选。
初审时间:2018123——2018127日。
初审按照我校招生简章和本细则相关要求执行,且原则上初审合格人数应多于录取名额。考核结果写入《深圳大学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计划表》并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核实批准后在我院主页上公布。
(二)组织面试
1.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部分总分500分,其中外语成绩100分;专业素质成绩100;研究潜力成绩300分。
2.面试专家小组。成立5-7名本学科内正高级专家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并包括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
3.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定于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大楼,时间初步定于20181210——20181221日之间,具体时间会另行通知。
4.面试流程。
(1) 资格审查。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2)确定面试顺序。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果交工作人员掌握。
(3)个人陈述。申请人进入面试室后,首先进行5分钟的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状况、政治表现、博士研究计划等。
(4)提问答辩。考核小组就被申请人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与答辩。相关问题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综合思想素质。答辩环节不超过20分钟,答辩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并离开。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有关面试事宜会适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4.因不按时参考或违反面试有关规定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由博士招生考核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并填写《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确认后,将相关材料将上报研究生院,待研究生批准后在我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同步公示。
四、纪律要求
 1.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3.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管委会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
本细则由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王老师:wangw902@szu.edu.cn 86704150.
特此通知。
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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