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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发表于: 2020-05-19 18:25 点击:

1、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部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深圳大学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术学位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专业学位不可向学术学位调剂。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1)须符合《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调剂程序

(1)研究生院于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校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本校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3)有调剂需求的招生学院(部)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遴选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本校复试。

(5)招生学院(部)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和确定调剂生是否被拟录取。

(6)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本校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3、调剂工作办法及复试录取办法

学校复试录取办法详见《深圳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https://yz.szu.edu.cn/info/1008/11445.htm),各专业调剂工作办法及复试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学院(部)制定并公布。

4、调剂专业

各专业调剂要求、缺额数、申请方向、联系方式及起始时间等相关调剂信息详见各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序号 学院
代码
学院名称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105 法学院 专业学位 035101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2 105 法学院 专业学位 035102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3 112 经济学院 专业学位 025100 金融(非全日制)
4 118 师范学院 专业学位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非全日制)
5 118 师范学院 专业学位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非全日制)
6 108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专业学位 085600 材料与化工
7 109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专业学位 085500 机械
8 112 经济学院 专业学位 025400 国际商务
9 119 数学与统计学院 专业学位 025200 应用统计
10 124 医学部 专业学位 105500 药学
11 126 应用技术学院 专业学位 085500 机械
12 126 应用技术学院 专业学位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3 127 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 专业学位 085400 电子信息
14 106 高等研究院 学术学位 0701Z1 复杂系统与数据科学
15 107 管理学院 学术学位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6 112 经济学院 学术学位 020100 理论经济学
17 117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 071300 生态学
18 119 数学与统计学院 学术学位 070100 数学
19 121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1400 土木工程
20 124 医学部 学术学位 100100 基础医学
21 125 艺术学部 学术学位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22 126 应用技术学院 学术学位 070200 物理学
23 126 应用技术学院 学术学位 080200 机械工程
24 126 应用技术学院 学术学位 080300 光学工程
25 126 应用技术学院 学术学位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6 126 应用技术学院 学术学位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27 127 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 学术学位 080300 光学工程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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