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请参阅《
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除周末授课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不招收推免生外,其他专业均招收推免生。全校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50%。
三、接收和选拔程序
1、接收推免生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进行,“推免服务系统”的开放注册起始时间为9月22日,填报志愿开始时间为9月28日,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拟申请我校推免生的同学可于9月28日之前登陆我校
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28日起可直接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我校将派专人跟踪服务考生进行推免申报。接收待录取结束时间为10月20日。
2、我校接收和选拔推免生的具体程序详见《
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
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
四、奖助政策
1、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6级非定向硕士推免生(非周末授课班),每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16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5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社会(企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8万元。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见《
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2016级)》。
2、我校将对来校参加复试并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交通食宿补助,其中广东省外推免生1500元/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推免生800元/人。考生须提供来校复试的实名机票或者火车票。
五、其他事项
1、其他具体信息详见《
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新浪微博:http://weibo.com/szuyzb,公众微信号:深大研招。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0755-26534925,邮箱:jiwei@szu.edu.cn。
深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