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额外增加我校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支持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特别是工科高层次人才培养。经学校研究决定,新增指标与之前公布指标独立使用,专门用于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或深圳大学的调剂生。具体要求如下:
①只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或深圳大学的优质调剂生源报名。
②符合《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③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④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⑤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⑥调剂程序等内容请参考:《
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各学院联系方式请查看《
招生专业目录》。
新增指标调剂需求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新增指标 |
备注 |
1 |
材料学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11 |
含3个东莞市联合培养指标 |
2 |
光电工程学院 |
085202 |
光学工程 |
12 |
|
3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5216 |
化学工程 |
13 |
|
4 |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9 |
|
5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12 |
|
6 |
土木工程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7 |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18 |
含4个东莞市联合培养指标 |
8 |
医学部 |
085230 |
生物医学工程 |
19 |
|
注:新增指标为实际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将按比例放大。
生物医学工程也接收以下学校医科类专业毕业生:10023北京协和医学院、10025首都医科大学、90031第三军医大学、90106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90115解放军医学院、10159中国医科大学、10226哈尔滨医科大学、10312南京医科大学、12121南方医科大学。